近日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《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》,方案中对822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,其中97011019(油画、粉画及其他手绘画原件)、97020000(雕版画、印制画、石印画的原本)、97030000(很多材料制的雕塑品原件)三个税则号的关税暂行税率再次降至3%(正常税率为12%,2012-2016年暂调至6%)。
除此之外,将继续维持17%进口增值税,据悉,艺委会将尽最大努力就此开展协调工作。
✤对于降低进口关税3%的政策,直接受惠的会是国内艺博会,有助使北京、上海等地的艺术市场规模逐步赶上香港。依据相关统计,艺术品进口关税降至3%,有利于降低中国引进国际级艺术品的税收成本,对顶级艺术品在国内进行交易产生积极影响。但单纯降低进口关税,依旧征收高额增值税,多种税费的累积导致艺术品进口的综合税率往往超过20%,如此高额关税降低了国际画廊入境设点营业的热情,去年在香港典亚艺博现场,小艺君了解到,许多的古董商想要来大陆发展,都因为高额的关税,没有最终达成。
✤现如今,人民的物质生活已得到基本保障。近几年,中国市场一直在做着积极稳定的调整,并呈现上升趋势,在每年的年度全球艺术市场报告中,都名列前茅。这表明,民众对于精神层面的需求日渐增长。今年,虽然对艺术品进口征收关税暂行税率再次下降,但是对艺术品进口征收3%的关税和17%的增值税是缺乏道理的。对艺术品高征税的方式极大地限制了这种精神享受。这一现状,也无疑阻碍国内艺术博览会向国际化发展的路线,更降低国内美术馆扩充国际馆藏的可行性。
例如,博物馆要进口价值100万元的艺术品,但实需另付3万的关税和17万的增值税,这多出来的20万元税收费用大幅度提升了博物馆收藏艺术品的成本,如果能将这些费用合理用于购买其他的艺术品,带来更多的艺术展览展示,难道这笔钱不是花得更有价值吗?
✤在影响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诸多因素中,税收是影响中国艺术品市场国际竞争力的首要因素。无论是进出口关税,还是增值说、营业税,我国是世界上对艺术品产业征税最高的国家。同时我国实行地税和国税分别征收的体制,税收结构严重不合理。据了解,全世界大多数国家,如美国、加拿大、新西兰、韩国、白俄罗斯等国以及中国香港、台湾地区的艺术品进口关税为0,摩洛哥王国艺术品进口关税为1.25%。英国在零关税之外,仅加征5%的进口环节增值税。
高昂的税收成本一方面加大了规范经营企业的成本,另一方面滋生大量类似“查税门”事件发生,导致艺术品地下交易活动猖獗,增加了规范市场的难度。使得准确的市场交易数据没办法统计,致使政府无法制定科学合理的指导性政策。
✤在贸易全球化的今天,我们的祖国需要紧随国际趋势,取消征收艺术品的关税和增值税。如果取消艺术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,无疑对鼓励艺术品市场的发展、带动国内经济稳步的增长,增加国内艺术界引进国外优秀作品的积极性,从而与国际艺术市场接轨,带给观众精神层面无与伦比的艺术享受。
《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》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员会议审议通过,并报国务院批准,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(详细的细节内容见财政部网站)。为准确实施《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》,现将相关联的内容公告如下:
(1)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》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继续实施首次降税,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二次降税。
(2)自2017年1月1日起对822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,自2017年7月1日起,实施进口商品暂定税率的商品范围调减至805项。
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,税率不变。其中,对尿素、复合肥、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内税率继续实施1%的暂定税率。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少数棉花实施滑准税。
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,对有关国家或地区继续实施协定税率:
(1)中国与澳大利亚、巴基斯坦、瑞士、哥斯达黎加、冰岛、韩国、新西兰、秘鲁的自贸协定以及内地分别与港澳的更紧密经贸安排(CEPA)项下的部分商品的协定税率进一步降低。
(2)中国与东盟、智利、新加坡的自贸协定、亚太贸易协定以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(ECFA)项下的商品继续实施协定税率,商品范围和税率水平均维持不变。
2017年,我们国家进出口税则税目与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》同步转版。根据国内需要对部分税则税目做调整。经转版和调整后,2017年税则税目共计8547个。
为服务进出口企业,保证《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》顺利实施,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、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有所对照以正确申报,海关总署编制、编印了相关参考资料,有关情况说明如下:
(一)海关总署已编制《2016-2017版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〉转换对照表》,内容详见海关总署门户网站。
(二)海关总署已编制2017年《非全税目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》,内容详见海关总署门户网站。
(三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(2017年版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》(2017年版)、《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》(2017年版)将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对外发行。
(四)根据《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》,海关总署将对已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》相应调整内容另行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