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的房子是租赁公房,几十年来他一直住在2楼,需与另一户邻居合用卫生间。4年前,隔壁搬入了一户姓陈的女邻居,唐老伯发现她有时会有大声言语等异常行为。
住进来没多久,她的妈妈过来打招呼,说她非常暴躁,让我们邻居多包涵,后来确实是发现了,她在门后会说些不着边际的话,哇啦哇啦叫,说的就是他们家要出国了,吃什么好东西,到哪里玩,有点炫耀自己家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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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初,唐老伯也并未在意。转折发生于今年夏天,陈女士突然在半夜用锐利工具敲击唐老伯家的房门,还将合用的卫生间浴缸、坐便器等砸坏了。由于无法生活加之害怕,唐老伯及老伴只能在别处租房生活。
求助人 唐老伯:你这样严重的骚扰和破坏,甚至你在洗澡的时候她把门踢开来。我儿子洗澡的时候她把门踢开了,你一个女的,他一个男的在洗澡,你把门踢开这个事情就说不清楚了,这是要毁了他前途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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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后,记者来到唐老伯家,只见木门上有锐物敲砸过的痕迹;二楼卫生间的浴缸龙头已被整只敲断,马桶没办法使用。“隔壁邻居半夜里面敲的,而且不是一次敲,把浴缸龙头全部敲光了,敲得一塌糊涂,地上都是的,抽水马桶砸出很大的洞眼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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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老伯则表示,平时两人没过多交集,对方曾提出希望重新分配厕所的公共使用面积,并对卫生用具进行改造。
她搬进来这天,我拿了一把卫生间的钥匙给她,你可以用这个卫生间,有时候锁起来你可以用钥匙开。我跟她说,所有的东西房票本上规定是合用的,那就大家都能用,统统都没问题的。这是租赁房,包括卫生间里面我们一样没有动过,一块搁板都没有增加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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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会来敲我们门,说“黑妹”,我妹妹(被她叫绰号)也比较光火,这个绰号是你叫的吗?她就一把拉住我妹妹的头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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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先生说,事发后他报了警,同时也多次向属地居委、社区物业反映问题,不过至今未有推进,也从来就没一次当面的调解;无奈之下,自己只得找对方理论,有一次还被对方咬伤,由于感到害怕,老两口只能在外租房,让儿子暂居在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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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新居民区工作人员:她(陈女士)那时正好到居委来,我就说能否坐下来谈,她说不谈的,就一下子回绝我。我们打电话她不接,女儿一直在国外的。求助人 唐老伯:我去了居委五六趟,得到的回复就是我们会协调,接下来就再也没声音。
陕新居民区工作人员:这个最好还是在警察在的前提下,我们居委不可能单方做协调,是要多方见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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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复物业维修中心工作人员:我去协调?你们隔壁邻居发神经病,弄坏东西我怎么弄啊?这个事情做不了。
衡复物业维修中心工作人员:我们有公司走流程,这样的一个东西和你、我都没有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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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将该情况反馈至属地湖南街道,一位居委负责这个的人说,唐老伯说的属实,不过双方的矛盾焦点可能在卫生间使用分配上。此前属地一直在搭建调解平台,但难点是陈女士是独居,早出晚归经常联系不上,亲近的家人也都在国外,因此调解搁置至今。
我们第一时间给她打电话电话不接,多次上门也是家中无人状态,后续我们把这个情况反映给了民警以后,又经过多次上门,找到过这个邻居一次。据她说是因为房子卫生间公用使用情况,觉得卫生间里面的东西都是唐老伯的,她也想放东西进去。
我们也想搭建平台开调解会,当时她是答应的,随后我们网格员去和她沟通开调解会的时间时,她又反悔了。
一位物业负责人和记者说,目前,他们已对马桶破损处进行了修补,而浴缸由于破损情况相对来说比较严重,在大多数情况下要整体翻新,卫生间整体修复总价为3000元左右,后续会向行为人陈女士进行索赔。“发现是有人为损坏现象,后续我们也想进一步和对方行为人进行协商,不行的话我们后面也会考虑采取民事诉讼方式”。
今天中午,在记者的提议下,居委及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上门,这次,陈女士终于出面。对方坦言,自己就是对唐老伯占用过多储物空间不满;此外,她也想对厕所重新分割改造,而自己的诉求却一直得不到回应。
当事人 陈女士:我已经讲了几百遍了,厕所要一人一半,这也要一人一半,全部要拿掉弄掉。
居委干部:你说给我们听,这个厕所你的诉求是什么?当事人 陈女士:这个(搁板东西)拿掉,马上拿掉,厕所要一人一半,你这里都拿掉,我要放洗衣机,我要装一个抽水马桶,厕所分开,装两个抽水马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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属地介绍,目前陈女士的女儿已经回国,后续他们将尽可能联系其家人,让双方重回谈判桌上;街道司法所则表示,他们将搭建好“三所联动”平台,并安排律师普法协调,希望将矛盾化解在社区内。法律界的人说,虽然起因可能基于邻里矛盾,但陈女士的做法已经触及了法律红线。
有触犯《治安处罚法》行为在,其实是危害到公共安全行为。在她本人和居委沟通的角度来看,目前从居委相关判断看,还没达到精神疾病情况,她是有一定的概率会受到《治安处罚法》处罚,所以我是希望这位女士或者家人要积极面对。